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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要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罗干在与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座谈时强调
2000-02-2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炽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今天在京与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座谈时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联合开展了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评选活动,人民群众直接投票选出了10位荣获此项荣誉的人民法官。

罗干在今天的座谈中说,检验我们的工作是否真正达到了人民满意的标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是否真正赢得了人民的信赖,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他们的意见最有权威性。中央政法委去年部署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的活动,是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密切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评选“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让人民群众当“主考官”,人民法官当“考生”,增进了人民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和理解,推动了“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教育激励广大法官和其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服务人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闻单位在这次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党的宣传工作优势,是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气的一次有益尝试。

罗干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我们党领导的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工作,特别是政法部门的工作,必须始终如一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解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形象不好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他希望当选的同志们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这次当选作为新的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继续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增光添彩。

罗干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必须确保司法公正。这既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一定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认真解决“代表谁的利益”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这一根本性的问题。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改革和完善法院的审判工作、人事工作制度和运转程序,用法律和制度确保司法公正。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孟宪福、王永松、赵萍、罗立波、刘诚、王家新、齐爱香、罗东川、齐素、孙即华在座谈中分别汇报了感想和体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以及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的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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